申命記 20:4-17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4. 因為你們的上帝耶和華要與你們同去,為你們爭戰,使你們得勝。』

5. 官長要對士兵說,『你們誰建了新房子還沒有舉行奉獻禮?他可以回家去,以免他陣亡了,別人為他的房子舉行奉獻禮。

6. 誰栽種了葡萄園還沒有享受過園中的果子?他可以回家去,以免他陣亡了,別人享受他園中的果子。

7. 誰訂了親還沒有迎娶?他可以回家去,以免他陣亡了,別人娶他的未婚妻。』

8. 官長也要告訴士兵,『有沒有膽怯、害怕的?他可以回家去,免得影響他人士氣。』

9. 他們講完後,就要委派將領率軍出戰。

10. 「你們進攻一座城之前,要先給城中居民求和的機會。

11. 如果他們開城投降,城裡所有的人都要做你們的奴隸,為你們服勞役。

12. 如果他們不肯投降,要交戰,你們就要圍攻那城。

13. 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把城交給你們時,你們要殺光城裡所有的男子,

14. 但可以留下城中的婦女、孩童、牲畜及其他一切作戰利品。你們可以享用仇敵的財物,那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賜給你們的。

15. 上述做法只適用於離你們很遙遠的城邑,你們附近各族的城邑除外。

16. 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將把你們附近各族的城邑賜給你們,你們要將裡面有氣息的全部消滅。

17. 要遵照你們的上帝耶和華的吩咐,徹底滅絕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和耶布斯人,

申命記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