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7:5-10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5. 就要把那人帶到城門口,用石頭打死他。

6. 但你們不可單憑一個證人便處死那人,要有兩三個證人方可處死他。

7. 證人要先扔石頭,眾人隨後,這樣就除掉了你們中間的罪惡。

8. 「如果案件複雜,難以決斷,如謀殺、訴訟、人身傷害等,就要把案件帶到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選定的地方,

9. 交給當值的利未祭司和審判官去審理。

10. 你們必須執行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宣告的判決,你們要謹慎遵行他們的一切指示。

申命記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