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他們所需要的,你們要慷慨地借給他們。
9. 你們要謹慎,不可因為免除債務的第七年將近,就心懷惡念,對貧窮同胞冷眼相待,拒施援手。否則,他會求告耶和華,那時你們便有罪了。
10. 你們要慷慨給予,並且無怨無悔,因為耶和華必在你們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你們。
11. 你們居住的地方總會有窮人,所以我吩咐你們要慷慨地幫助貧窮或有需要的同胞。
12. 「如果你們的希伯來同胞,不論男女,賣身給你們做奴隸,他們要服侍你們六年,到第七年,你們要給他們自由。
13. 你們不可讓他們空手離去,
14. 要慷慨地把你們的上帝耶和華賜給你們的羊、五穀和酒分給他們。
15. 要記住,你們曾在埃及做奴隸,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拯救了你們。所以,我今天吩咐你們這樣做。
16. 如果你們的奴隸因為愛你們和你們的家人,與你們相處融洽,不願意離去,
17. 你們就要讓他靠在門上,用錐子在他耳朵上扎個洞,他便終身成為你們的奴隸。對待婢女也要這樣。
18. 你們釋放奴隸時,不要不情願,因為他們服侍你們六年,所做的是普通雇工的兩倍。而且,你們的上帝耶和華也會在你們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你們。
19. 「你們要把頭生的公牛和公羊分別出來,獻給你們的上帝耶和華。不可用頭生的公牛耕田,也不要剪頭生公羊的毛。
20. 每年,你們全家要去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選定的地方,在祂面前吃這些頭生的牛羊。
21. 如果這些牛羊有什麼殘疾,如瘸腿、瞎眼或其他殘疾,就不可獻給你們的上帝耶和華。
22. 要在你們的城裡吃這些牛羊。潔淨的人和不潔淨的人都可以吃,就像吃羚羊和鹿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