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在進入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將要賜給你們的土地後,如果你們居住的城中有貧窮的同胞,你們不可硬著心腸拒施援手。
8. 他們所需要的,你們要慷慨地借給他們。
9. 你們要謹慎,不可因為免除債務的第七年將近,就心懷惡念,對貧窮同胞冷眼相待,拒施援手。否則,他會求告耶和華,那時你們便有罪了。
10. 你們要慷慨給予,並且無怨無悔,因為耶和華必在你們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你們。
11. 你們居住的地方總會有窮人,所以我吩咐你們要慷慨地幫助貧窮或有需要的同胞。
12. 「如果你們的希伯來同胞,不論男女,賣身給你們做奴隸,他們要服侍你們六年,到第七年,你們要給他們自由。
13. 你們不可讓他們空手離去,
14. 要慷慨地把你們的上帝耶和華賜給你們的羊、五穀和酒分給他們。
15. 要記住,你們曾在埃及做奴隸,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拯救了你們。所以,我今天吩咐你們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