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5:1-9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1. 「每逢第七年末,你們要免除他人的債務。

2. 你們要這樣做,所有債主都要免除同胞所欠的債務,不可向他們追討,因為宣佈免除債務的是耶和華。

3. 你們可以向外族人討債,但無論同胞欠你什麼債務,都要免除。

4-5. 只要你們聽從你們上帝耶和華的話,謹遵我今天吩咐你們的誡命,祂必使你們在這片祂賜給你們作產業的土地上蒙福,你們中間不會有窮人。

6. 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必照祂的應許賜福給你們,你們必借貸給多國,卻不需要向他們借貸。你們必統治多國,卻不被他們統治。

7. 「在進入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將要賜給你們的土地後,如果你們居住的城中有貧窮的同胞,你們不可硬著心腸拒施援手。

8. 他們所需要的,你們要慷慨地借給他們。

9. 你們要謹慎,不可因為免除債務的第七年將近,就心懷惡念,對貧窮同胞冷眼相待,拒施援手。否則,他會求告耶和華,那時你們便有罪了。

申命記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