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但不久你們將渡過約旦河,定居在那片土地上。耶和華將使你們四境太平,安然居住,
11. 你們要把我吩咐你們獻的燔祭、各種牲祭、十一奉獻、舉祭和一切還願祭帶到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選定的敬拜場所。
12. 在那裡,你們和兒女、僕婢及同城中沒有分到土地作產業的利未人,要一起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面前歡喜快樂。
13. 你們不可隨處向耶和華獻燔祭。
14. 耶和華會在你們的一個支派中選定敬拜的場所,你們只可以在那裡獻燔祭,做我吩咐你們的一切事。
15. 「你們可以隨時在居住的各城宰殺牲畜吃,享受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所賜的福,像吃羚羊和鹿一樣。潔淨的人和不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16. 但你們不可吃血。要把血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樣。
17. 不可在你們的城裡吃十一奉獻的穀物、新酒和油、頭生的牛羊、還願祭、自願獻的祭和舉祭;
18. 要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選定的地方,與兒女、僕婢及同城的利未人一起在耶和華面前吃。要為你們所做的一切,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面前歡喜快樂。
19. 切記,只要你們還住在自己的土地上,就不可忘記利未人。
20. 「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按照祂的應許擴展你們的疆域後,你們若想吃肉,隨時都可以吃。
21. 如果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選定的敬拜場所離你們太遠,你們可以在自己的城裡,按照我的吩咐,隨時宰殺耶和華賜給你們的牛羊吃,
22. 就像你們吃羚羊和鹿一樣。潔淨的人和不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23. 但你們不可吃血,因為血就是生命;你們不可把生命和肉一起吃,
24. 要把血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