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6:13-18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13. 「獻給耶和華的日子期滿後,拿細耳人要遵行以下條例。他要被帶到會幕門口,

14. 在那裡獻給耶和華一隻毫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一隻毫無殘疾、一歲母羊羔作贖罪祭,一隻毫無殘疾的公綿羊作平安祭,

15. 一籃調油的無酵細麵餅和塗油的無酵薄餅,以及素祭和奠祭。

16. 祭司要把這些祭物帶到耶和華面前,為他獻上贖罪祭和燔祭,

17. 然後把公綿羊和無酵餅獻給耶和華作平安祭,再獻上素祭和奠祭。

18. 拿細耳人要在會幕門口剃掉作為奉獻記號的頭髮,把頭髮放在平安祭的火裡燒掉。

民數記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