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5:5-16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5. 耶和華對摩西說:

6. 「你把以下條例告訴以色列人。「無論男女,若損害別人就是不忠於耶和華,就是犯罪。

7. 那人必須認罪,賠償損失,並且必須加賠五分之一。

8. 如果受害人已死,又沒有可以接受賠償的近親,賠償就屬於耶和華,要歸祭司所有。那人還要再獻上一隻公綿羊為自己贖罪。

9. 以色列人帶來奉獻的一切聖物都要歸祭司所有。

10. 各人奉獻的聖物,無論是什麼,都要歸祭司所有。」

11. 耶和華對摩西說:

15. 他要帶妻子到祭司那裡,同時為妻子帶去一公斤大麥麵粉作為供物。不可在上面澆油或加乳香,因為這是因疑心而獻上的素祭,要證明他妻子是否有罪。

16. 「祭司要把那婦人帶到耶和華面前,

民數記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