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無論男女,都送到營外,免得他們玷污了營地,因為我住在其中。」
4. 以色列人就照耶和華對摩西的吩咐,把這些人送到營外。
5. 耶和華對摩西說:
6. 「你把以下條例告訴以色列人。「無論男女,若損害別人就是不忠於耶和華,就是犯罪。
7. 那人必須認罪,賠償損失,並且必須加賠五分之一。
8. 如果受害人已死,又沒有可以接受賠償的近親,賠償就屬於耶和華,要歸祭司所有。那人還要再獻上一隻公綿羊為自己贖罪。
9. 以色列人帶來奉獻的一切聖物都要歸祭司所有。
10. 各人奉獻的聖物,無論是什麼,都要歸祭司所有。」
11. 耶和華對摩西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