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然後讓那婦人站在耶和華面前,解開她的頭髮,把那素祭放在她手裡。祭司要拿著帶給罪人咒詛的苦水,
19. 叫她發誓。祭司要對她說,『如果你沒有出軌,沒有背著丈夫與人通姦,就不會被這苦水所害。
20. 如果你曾出軌,背著丈夫與人通姦,
21-22. 你喝下這苦水後,願耶和華使你大腿消瘦、肚腹腫脹、不能生育,使你被同胞咒詛和唾棄。』她要說,『阿們!阿們!』
23. 祭司要把這咒詛寫在書卷上,再放在苦水裡把字洗掉。
24. 祭司要讓婦人喝這可帶來咒詛的苦水,不忠的婦人喝下後,肚子會感到劇痛。
25. 祭司要從婦人手中接過她丈夫因疑心而獻的素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然後帶到祭壇那裡。
26. 他要從素祭中取出一把麵粉作為象徵放在祭壇上焚燒,然後叫那婦人喝下苦水。
27. 如果她曾與人通姦,背叛了丈夫,這可帶來咒詛的苦水進入她體內後,會引起劇痛,使她肚腹腫脹、大腿消瘦、不能生育,她也將被同胞咒詛。
28. 但如果她是貞潔的,沒有與人通姦,就不會受傷害,仍能生育。
29. 「這就是處理丈夫懷疑妻子不忠的條例。遇到妻子背著丈夫與人通姦,
30. 或是丈夫懷疑妻子不忠,就要讓妻子站在耶和華面前,由祭司對她執行這條例。
31. 無論結果怎樣,丈夫都無罪,但妻子若有罪,必承擔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