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35:31-33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31. 犯了死罪的殺人兇手必須償命,不可讓他付贖金免死。

32. 不可收逃進避難城之人的贖金,讓他在大祭司逝世前返回家園。

33. 這樣,你們就不致玷污你們所居住的土地,因為血會玷污土地。除非用兇手的血作抵償,否則被血玷污的土地無法得到潔淨。

民數記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