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35:22-27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22. 「『倘若有人並非懷恨而是偶然推倒人致死,或無意間扔東西砸人致死,

23. 或因沒有看見而扔石頭砸人致死,鑒於他與對方並非仇人,只是誤殺,

24. 會眾就要照這些律例在誤殺人者與復仇者之間做出判決。

25. 會眾要把誤殺人者從復仇者手裡救出來,讓他回到他原先逃往的避難城。他要住在那裡,一直住到受聖油膏立的大祭司逝世。

26. 但倘若誤殺人者離開避難城,

27. 復仇者在城外找到他,將他殺死也不用擔血債。

民數記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