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倘若她父親得知後加以反對,她的諾言就無效。耶和華必不追究她,因為她父親反對。
6. 「倘若有女子出嫁前許了願或信口起了誓,
7. 她丈夫得知後沒有反對,她就必須履行諾言;
8. 倘若她丈夫得知後加以反對,她的諾言就無效,耶和華必不追究她。
9. 倘若寡婦或被休的婦人在什麼事上許願或起誓,她必須履行諾言。
10. 「倘若已婚婦女在夫家許願或起誓,
11. 她丈夫得知後沒有反對,她就必須履行諾言;
12. 倘若她丈夫得知的當天加以反對,她的諾言就無效。耶和華必不追究她,因為她丈夫反對。
13. 丈夫有權贊同或反對妻子許的願或起的誓。
14. 倘若丈夫得知妻子許願或起誓的當天沒有反對,她就必須履行諾言,因為丈夫當天默認了。
15. 倘若丈夫當天默認了,後來又加以反對,他就要承擔妻子的罪責。」
16. 以上是耶和華藉摩西頒佈的有關丈夫和妻子、父親和未出嫁的女兒要遵守的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