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18:4-11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4. 他們要協助你,負責看守聖幕,辦理聖幕的一切事務。外人不可靠近。

5. 你們要看守聖所和祭壇,以免我的憤怒再臨到以色列人。

6. 我已從以色列人中選出你們的利未親族歸給我,協助你們在會幕中司職。

7. 你和你兒子要盡祭司的本分,負責祭壇和至聖所的一切事務。祭司的職分是我賞賜給你們的,外人若近前來,必被處死。」

8.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看!我讓你照管以色列人獻給我的禮物,把舉祭等一切聖物賜給你和你的子孫,作為你們應得之份。此律永遠不變。

9. 以色列人獻給我的至聖之物——素祭、贖罪祭和贖過祭中留下不燒的部分都歸你和你的子孫。

10. 你們男子都可以吃這些聖物,要在極其聖潔的地方吃。要把這些視為聖物。

11. 以色列人獻的舉祭和搖祭都歸你,我已把它們賜給你和你的兒女,這是永遠的定例。你家中所有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民數記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