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18:23-28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23. 只有利未人可在會幕司職,他們要擔負觸犯聖幕的罪責,這是你們世世代代要遵守的條例。利未人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24. 因為我已經把以色列人給耶和華的十分之一出產賜給他們作產業。因此,我吩咐他們不可在以色列人中有產業。」

25. 耶和華對摩西說:

26. 「你把以下條例告訴利未人。「你們從以色列人手中得到我賜給你們作產業的十分之一後,要從中取出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

27. 這就算作你們獻上了麥場的五穀和榨酒池的酒。

28. 這樣,你們要從以色列人給你們的十分之一中,拿出一部分獻給耶和華作舉祭,將這舉祭歸給亞倫祭司。

民數記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