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不酗酒、不好鬥、要溫和、不爭吵、不貪財,
4. 善於管理自己的家,受兒女的敬重和孝順。
5. 一個人要是不懂得管理自己的家,又怎能照顧上帝的教會呢?
6. 初信主的人不可作監督,免得他自高自大,遭受魔鬼所受的懲罰。
7. 作監督的在教會以外也必須有好名聲,以免被人指責,陷入魔鬼的圈套。
8. 同樣,做執事的也要品行端正,說話誠實,不好酒,不貪財,
9. 要存著清潔的良心持守奧妙的真道。
10. 他們要先接受考驗,倘若無可指責,就可以立他們為執事。
11. 執事的妻子也要品行端正,不搬弄是非,為人節制,做事忠心。
12. 執事只能有一位妻子,他要管好自己的兒女和自己的家。
13. 盡忠職守的執事能得到好聲譽,也會對基督耶穌有堅定的信心。
14. 我希望能儘快去你那裡,但還是寫信告訴你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