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他們想做律法教師,卻不明白自己所談論所主張的。
8. 我們知道,只要用得合宜,律法本是好的。
9. 因為律法並不是為義人設的,而是為了對付那些目無法紀、大逆不道、不敬畏上帝、犯罪作惡、不聖潔、貪戀世俗、謀殺父母、行兇害命、
10. 淫亂、同性戀、拐賣人口、說謊、起假誓的人,以及其他違反正道的人。
11. 這正道來自當受稱頌的上帝託付我傳揚的榮耀福音。
12. 我感謝賜我力量的主基督耶穌,因為祂視我忠心可靠,派我事奉祂。
13. 儘管我從前是個褻瀆上帝、迫害和侮辱信徒的人,但我仍然蒙了憐憫,因為那時我無知,還沒有信耶穌。
14. 主賜給我豐富的恩典,使我在基督耶穌裡有信心和愛心。
15. 有句話千真萬確、完全可信,就是「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