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這些東西都齊備了,祭司們便經常進入聖所,舉行敬拜。
7. 可是,只有大祭司有資格每年一次獨自進入至聖所,而且每次都要端著血進去,為自己和以色列人的過犯獻上。
8. 聖靈藉此指明,只要頭一個聖幕還在,進入至聖所的路就還沒有開啟。
9. 這件事是一個象徵,告訴現今的世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都不能使敬拜的人良心純全,
10. 因為這些不過是關於飲食和各樣潔淨禮儀的外在規條,等新秩序的時代一到,便不再有效了。
11. 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美好新約的大祭司,祂進入了那更偉大、更全備、非人手建造、不屬於這個世界的聖幕。
12. 祂只進入至聖所一次便完成了永遠的救贖,用的不是山羊和牛犢的血,而是自己的血。
13. 如果把山羊血、公牛血和母牛犢的灰灑在污穢的人身上,就可以使他們聖潔,身體得到潔淨,
14. 更何況基督藉著永恆的靈把自己毫無瑕疵地獻給上帝呢?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我們的良心,使我們脫離導致滅亡的行為,以便事奉永活的上帝嗎?
15. 因此,祂是新約的中保,藉著死亡救贖了觸犯舊約的人,好叫那些蒙召的人得到所應許的永恆基業。
16. 凡是遺囑,必須等到立遺囑的人死了以後才能生效。
17. 如果立遺囑的人依然健在,遺囑就不能生效。
18. 正因如此,連立舊約也需要用血才能生效。
19. 摩西依照律法向猶太人頒佈所有誡命之後,便用紅色的羊毛和牛膝草蘸了牛犢和山羊的血以及水,灑在律法書和百姓身上,
20. 說:「這是上帝用來與你們立約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