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4:18-31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18. 有人熱心待你們當然很好,但總要動機純正、始終如一,不應該只是我和你們在一起時才熱心待你們。

19. 孩子們,為了你們,我像一位母親再次經歷生產的痛苦,一直到基督的生命在你們裡面成形。

20. 我恨不得立刻趕到你們身邊,換種口氣說話,因為我為你們焦慮不安。

21. 你們這些甘受律法約束的人啊!告訴我,你們沒聽過律法怎麼說嗎?

22. 律法書上說: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婢女生的,一個是主母生的。

23. 婢女的兒子是按著人的意願生的,主母的兒子是按著上帝的應許生的。

24. 這些事都有更深的含義,兩個婦人是指兩個約。夏甲代表頒佈於西奈山的約,她所生的孩子是奴僕。

25. 這夏甲指的是阿拉伯的西奈山,相當於現今的耶路撒冷,她和她的兒女都是奴僕。

26. 那天上的耶路撒冷則是自由的,是我們的母親。

27. 因為聖經上說:「不生育、未生養的婦人啊,要快樂;未曾生產的女子啊,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

28. 弟兄姊妹,你們都像以撒一樣是照著上帝的應許出生的。

29. 當時,那按著人的意願生的兒子迫害那靠著聖靈生的兒子,現在的情況也和當時一樣。

30. 但聖經上怎麼說呢?聖經上說:「趕走婢女和她的兒子,因為婢女的兒子不能與主母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31. 弟兄姊妹,這樣看來,我們不是婢女的兒女,而是主母的兒女。

加拉太書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