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2:18-21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18. 倘若我重建我所拆毀的東西,就表明我是罪人。

19. 事實上,我因無法滿足律法的要求而向律法死了,不再受它的束縛,使我可以為上帝而活。

20. 我已經與基督一同被釘在十字架上,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活在我裡面。我現在是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著,祂愛我,為我捨命。

21. 我不廢棄上帝的恩典,倘若靠遵行律法可以成為義人,基督的死便毫無意義了。

加拉太書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