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7:10-21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10. 不可更換所獻的牲畜,不可以壞換好,也不可以好換壞。如果更換,兩頭牲畜都會成為聖物。

11. 如果許願獻的是不潔淨的牲畜,即不能獻給耶和華作供物的牲畜,那人就要把牲畜帶到祭司面前,

12. 由祭司評定牠的好壞,祭司估價多少就是多少。

13. 那人如果有意贖回,必須支付祭司估定的價值,再加付五分之一。

14. 「如果有人把房子獻給耶和華,祭司就要評定房子的好壞,祭司估價多少就是多少。

15. 那人如果想贖回房子,必須支付祭司估定的價值,再加付五分之一,房子便仍歸他所有。

16. 「如果有人把自己繼承的部分土地獻給耶和華,祭司就要按照土地的播種量來估價,撒二十公斤大麥種子的土地值五百五十克銀子。

17. 如果有人在禧年奉獻土地,所估的價便是定價。

18. 如果是在禧年以後獻的,祭司要按照距下個禧年的年數來估價,估價要逐年減低。

19. 如果那人想贖回所獻的土地,要在估價的基礎上加付五分之一,土地便仍歸他所有。

20. 他如果沒有贖回土地,而是賣給別人,便再也不能贖回。

21. 到了禧年,那土地要像永遠獻給耶和華的土地一樣歸耶和華,成為祭司的產業。

利未記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