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你們可以將他們作為產業傳給你們的子孫,使他們終身做奴隸。但你們不可苛待自己的同胞。
47. 「如果你們中間的外族人漸漸富裕,你們同胞中卻有人日益貧窮,把自己賣給外族人或他們的族人,
48. 他可以保留贖身的權利。他的兄弟、
49. 叔伯、堂兄弟或其他近親都可以贖回他。如果他富裕起來,也可以贖回自己。
50. 他要和買主計算從自己賣身為奴到下個禧年之間的年數,然後按雇工的工價,照年數計算贖價。
51. 如果離禧年還有很多年,他就要按比例償還大部分賣身款為自己贖身。
52. 如果離禧年只有不多的幾年,他就要按年數償還賣身款為自己贖身。
53. 買主要待他如按年雇傭的工人。你們要確保買主不會苛待他。
54. 如果禧年來臨前他沒有被贖回,到了禧年他和孩子們都要獲得自由。
55. 因為以色列人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領出來的僕人。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