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5:36-50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36. 你們不可從中謀利,要敬畏上帝,讓他住在你們當中。

37. 你們借錢給他,不可收取利息;借糧給他,不可謀利。

38. 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我曾經帶領你們離開埃及,為要把迦南賜給你們,並做你們的上帝。

39. 「如果你們的同胞窮得把自己賣給你們,不可把他當作奴隸,

40. 要待他像雇工和寄居者一樣。他要為你工作到禧年。

41. 到了禧年,他和孩子們便可以離開你們,回到自己的宗族和祖業。

42. 因為以色列人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帶出來的,所以他們不可賣身為奴。

43. 你們也不可苛待他們,要敬畏你們的上帝。

44. 你們可以從鄰國購買奴隸,

45. 也可以買居住或出生在你們境內的外族人。這些人可以作你們的產業。

46. 你們可以將他們作為產業傳給你們的子孫,使他們終身做奴隸。但你們不可苛待自己的同胞。

47. 「如果你們中間的外族人漸漸富裕,你們同胞中卻有人日益貧窮,把自己賣給外族人或他們的族人,

48. 他可以保留贖身的權利。他的兄弟、

49. 叔伯、堂兄弟或其他近親都可以贖回他。如果他富裕起來,也可以贖回自己。

50. 他要和買主計算從自己賣身為奴到下個禧年之間的年數,然後按雇工的工價,照年數計算贖價。

利未記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