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你把以下條例告訴以色列人。「你們到了我將要賜給你們的土地後,要讓土地每七年在耶和華面前休耕一年。
3. 六年之內,你們可以耕種田地,修整葡萄園,收穫出產。
4. 但第七年是安息年,土地要休息,以尊崇耶和華。你們不可耕種,不可修整葡萄園。
5. 不可收割自生自長的莊稼,也不可摘未經修剪而結的葡萄。這一年土地要休耕。
6. 但安息年間土地裡自生自長的,你們和你們的僕婢、雇工與住在你們中間的外族人都可以吃,
7. 你們的牲畜和境內的野獸也可以吃。
8. 「你們要計算七個安息年,即七個七年,共四十九年。
9. 第五十年的七月十日贖罪日那天,你們要在境內各地吹號。
10. 你們要以這年為聖年,向境內所有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將成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得回賣掉的祖業,賣身為奴的可以自由回家。
11. 第五十年是你們的禧年。這一年你們不可耕種,不可收割自生自長的莊稼,也不可摘未經修剪而結的葡萄。
12. 這是禧年,是你們的聖年,你們可以吃土地裡自生自長的。
13. 在禧年,各人要得回賣掉的地業。
14. 因此,你們和同胞買賣田地時,不可彼此虧負。
15. 買賣雙方要按照距下個禧年的年數多少定價。
16. 距下個禧年的年數多,價錢就高;年數少,價錢就低。因為賣的是田地收成的次數。
17. 要敬畏你們的上帝,不可彼此虧負。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
18. 你們要遵行我的律例,持守我的典章,就可以在那片土地上安居。
19. 土地會出產豐富,使你們豐衣足食、安然居住。
20. 你們可能會問,『第七年不種不收,我們吃什麼?』
21. 我要在第六年賜福給你們,使田地的出產夠你們吃三年。
22. 第八年開始耕種時,你們仍會吃陳糧,一直吃到第九年的收割季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