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在禧年,各人要得回賣掉的地業。
14. 因此,你們和同胞買賣田地時,不可彼此虧負。
15. 買賣雙方要按照距下個禧年的年數多少定價。
16. 距下個禧年的年數多,價錢就高;年數少,價錢就低。因為賣的是田地收成的次數。
17. 要敬畏你們的上帝,不可彼此虧負。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
18. 你們要遵行我的律例,持守我的典章,就可以在那片土地上安居。
19. 土地會出產豐富,使你們豐衣足食、安然居住。
20. 你們可能會問,『第七年不種不收,我們吃什麼?』
21. 我要在第六年賜福給你們,使田地的出產夠你們吃三年。
22. 第八年開始耕種時,你們仍會吃陳糧,一直吃到第九年的收割季節。
23. 「你們不可永遠賣掉土地,因為土地是我的,你們只不過是寄居在那片土地上的過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