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從安息日後第一天,即你們獻上搖祭的那天算起,你們要數整整七週,
16. 一直數到第七個安息日後的第一天,共五十天。到那天,你們要把新收的穀物作為素祭獻給耶和華。
17. 你們要用兩公斤細麵粉加上酵,烤成兩個餅作搖祭,從你們居住的地方帶來獻給耶和華作初熟之祭。
18. 你們要把七隻毫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一頭公牛犢、兩隻公綿羊和那兩個餅一起獻給耶和華作燔祭。這些一起獻上的燔祭、素祭和奠祭是蒙耶和華悅納的馨香火祭。
19. 你們也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兩隻一歲的公綿羊作平安祭。
20. 祭司要把這兩隻公綿羊和初熟之物做的餅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些是獻給耶和華的聖物,歸祭司所有。
21. 你們要在那天召開聖會,不可做日常工作。不論住在哪裡,你們都要世代遵守這永遠不變的律例。
22. 你們收割時,不可割盡田角地邊的莊稼,也不可撿落在地裡的。要把這些留給窮人和外族人。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
23. 耶和華對摩西說:
24. 「你告訴以色列人,『你們要在七月一日休息,要吹號作紀念,召開聖會。
25. 你們不可做日常工作,要獻火祭給耶和華。』」
26. 耶和華對摩西說:
27. 「七月十日是贖罪日,你們要舉行聖會,禁食,獻火祭給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