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他不可吃自然死亡或被野獸撕裂的動物,否則就不潔淨。我是耶和華。
9. 他們要遵守我的命令,免得他們犯罪,因違背我的命令而死亡。我是使他們聖潔的耶和華。
10. 「只有祭司一家可以吃聖物,在祭司家中寄居的或做雇工的都不可吃,
11. 但出生在祭司家裡或用錢買來的奴隸都可以吃。
12. 如果祭司的女兒嫁給本族以外的人,她便不可再吃舉祭。
13. 如果祭司的女兒守寡或被休,無兒無女,又像年輕時回到父親家居住,便可以吃父親的食物。除此以外,不屬於祭司家的人都不可以吃。
14. 任何人如果誤吃聖物,就要如數償還給祭司,並加賠五分之一。
15. 祭司不可褻瀆以色列民眾獻給耶和華的聖物,
16. 以免有人因擅自吃聖物而擔罪、受罰。我是使聖物聖潔的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