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2:6-19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6. 這人就不潔淨,要到傍晚之後才能潔淨。他要沐浴後才可吃聖物。

7. 日落之後,他就潔淨了,可以吃聖物,因為那是他應得的食物。

8. 他不可吃自然死亡或被野獸撕裂的動物,否則就不潔淨。我是耶和華。

9. 他們要遵守我的命令,免得他們犯罪,因違背我的命令而死亡。我是使他們聖潔的耶和華。

10. 「只有祭司一家可以吃聖物,在祭司家中寄居的或做雇工的都不可吃,

11. 但出生在祭司家裡或用錢買來的奴隸都可以吃。

12. 如果祭司的女兒嫁給本族以外的人,她便不可再吃舉祭。

13. 如果祭司的女兒守寡或被休,無兒無女,又像年輕時回到父親家居住,便可以吃父親的食物。除此以外,不屬於祭司家的人都不可以吃。

14. 任何人如果誤吃聖物,就要如數償還給祭司,並加賠五分之一。

15. 祭司不可褻瀆以色列民眾獻給耶和華的聖物,

16. 以免有人因擅自吃聖物而擔罪、受罰。我是使聖物聖潔的耶和華。」

17. 耶和華對摩西說:

18. 「你把以下條例告訴亞倫父子們及所有以色列人。「任何以色列人或寄居在以色列的外族人若向耶和華獻燔祭,無論是為了還願還是出於自願,

19. 都必須獻毫無殘疾的公牛、公綿羊或公山羊才能蒙悅納。

利未記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