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2:24-33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24. 不可獻給耶和華睪丸受損、被壓碎、破裂或被閹割的牲畜。在你們境內不可做這樣的事,

25. 也不可從外族人手中接受這些牲畜並獻給你們的上帝作食物。因為這些牲畜是畸形的、殘疾的,不蒙悅納。」

26. 耶和華對摩西說:

27. 「剛出生的牛、綿羊或山羊,前七天要與母親在一起。從第八天起,可以把牠們獻給我作火祭。

28. 不可在同一天內宰殺母牛和小牛或母羊和小羊。

29. 你們獻感恩祭給耶和華時,要使你們所獻的蒙悅納。

30. 要當天吃完祭物,不可留到第二天早晨。我是耶和華。

31. 你們要遵行我的一切誡命。我是耶和華。

32. 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要在以色列人中彰顯我的聖潔,我是使你們聖潔的耶和華。

33. 我領你們離開埃及,為要做你們的上帝。我是耶和華。」

利未記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