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2:10-15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10. 「只有祭司一家可以吃聖物,在祭司家中寄居的或做雇工的都不可吃,

11. 但出生在祭司家裡或用錢買來的奴隸都可以吃。

12. 如果祭司的女兒嫁給本族以外的人,她便不可再吃舉祭。

13. 如果祭司的女兒守寡或被休,無兒無女,又像年輕時回到父親家居住,便可以吃父親的食物。除此以外,不屬於祭司家的人都不可以吃。

14. 任何人如果誤吃聖物,就要如數償還給祭司,並加賠五分之一。

15. 祭司不可褻瀆以色列民眾獻給耶和華的聖物,

利未記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