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如果有人娶了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姊妹,這是可恥之事,必須公開剷除他們。他與自己的姊妹亂倫,要承擔自己的罪。
18. 如果有人與經期的女人同寢,他就暴露了女人的血泉,女人也自露血泉。要將他們二人從民中剷除。
19. 不可與姨母或姑母亂倫,因為這是羞辱自己的親人。二人要承擔自己的罪。
20. 如果有人與伯母或嬸母同寢,就是羞辱他的伯父或叔父。二人要承擔自己的罪惡,必無子女而死。
21. 如果有人娶兄嫂或弟媳,這是污穢行為,羞辱了自己的兄弟。二人必無兒無女。
22. 「你們要遵行我的一切律例和典章,免得我要帶你們去的那片土地把你們吐出去。
23. 我要在你們面前趕走那片土地上的各族,你們不要隨從他們的習俗。他們做了以上那些事,所以我厭惡他們。
24. 我曾說你們必佔據他們的土地,我要把那片奶蜜之鄉賜給你們作產業。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我已經把你們跟萬族分開。
25. 所以,你們要區分潔淨和不潔淨的獸類與鳥類。不可吃那些我視為不潔淨的飛禽、走獸和爬蟲,以免玷污自己。
26. 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是聖潔的。我把你們跟萬族分開,使你們做我的子民。
27. 如果有人做靈媒或巫師,不論男女,都必須被處死。你們要用石頭打死他們,使他們承擔自己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