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你們獻平安祭給我時,要使你們所獻的蒙悅納。
6. 要在獻祭當天或第二天吃完祭物。如果第三天還有剩餘,都要燒掉。
7. 如果有人第三天還吃那些祭物,祭物就不潔淨,我不會悅納。
8. 那人要自擔罪責,因為他褻瀆了我的聖物。要將他從民中剷除。
9. 「你們收割的時候,不要割淨田角地邊的莊稼,也不要撿那些掉在田裡的穗子。
10. 不要摘淨葡萄園裡的葡萄,也不要撿掉在地上的葡萄。要把這些留給窮人和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族人。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
11. 不可偷盜,不可撒謊,不可互相欺騙。
12. 不可以我的名義起假誓,從而褻瀆你們上帝的名。我是耶和華。
13. 不可欺壓鄰居,也不可搶奪他的東西。要當天支付雇工的工錢,不可拖到第二天。
14. 不可咒罵聾子,也不可絆倒盲人,應當敬畏你們的上帝。我是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