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一個已經許配人的婢女尚未被贖或未獲自由時,如果有人與她同寢,就要受到處罰,但不可處死他們,因為那婢女還未獲自由。
21. 和她同寢的人要把一隻公綿羊牽到會幕門口,作為贖過祭獻給耶和華。
22. 祭司要用作贖過祭的公綿羊為那人贖罪,他的罪便得到赦免。
23. 「你們到了迦南,在那裡栽種各樣果樹後,前三年不可吃樹上的果子,要視它們是不潔淨的。
24. 第四年,樹上的所有果子都是聖潔的,要獻給耶和華作頌讚之祭。
25. 第五年,你們可以吃樹上的果子。你們這樣做,果樹會為你們結出更多果子。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
26. 「不可吃帶血的肉,不可占卜或行巫術。
27. 不可修剪鬢角或鬍鬚。
28. 不可因哀悼死人而割傷身體或紋身。我是耶和華。
29. 不可辱沒自己的女兒,使她淪為娼妓,免得你們居住的地方充滿淫亂和邪惡。
30. 要遵守我的安息日,敬畏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
31. 不可求問靈媒或巫師,玷污自己。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
32. 「在年長者面前,要恭敬站立,要敬重年長者。要敬畏你們的上帝。我是耶和華。
33. 不可欺負住在你們境內的外族人,
34. 要視他們如同胞,愛他們如愛自己,因為你們也曾經寄居埃及。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
35. 在秤重和度量時,不可騙人。
36. 要使用準確的秤、尺子和升斗。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曾帶領你們離開埃及。
37. 你們要遵行我的一切律例和典章。我是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