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8:3-9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3. 你們曾經住在埃及,但不可效法埃及人的行為。我要把你們帶到迦南,但你們不可效法迦南人的行為,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

4. 你們必須遵行我的典章,持守我的律例。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

5. 你們要遵守我的典章和律例。遵行的人必存活。我是耶和華。

6. 「你們任何人不可與近親亂倫。我是耶和華。

7. 不可與你母親亂倫而羞辱你父親。她是你的母親,不可與她亂倫。

8. 不可與你父親的妻妾亂倫,那會羞辱你的父親。

9. 不可與你的姊妹亂倫。不論是同父異母的,還是同母異父的,成長在同一家庭,還是不同家庭,都不可與她亂倫。

利未記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