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1:8-23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8. 你們不可吃牠們的肉,也不可摸牠們的屍體,因為牠們對你們來說不潔淨。

9. 「海洋與河流裡的動物,凡有鰭有鱗的,你們都可以吃。

10. 但海洋與河流裡無鰭無鱗的動物,你們要憎惡。

11. 牠們都是可憎之物,不可吃牠們的肉,也不可摸牠們的屍體。

12. 水中任何無鰭無鱗的動物,你們都要視為可憎之物。

13. 「你們不可吃以下鳥類,要視為可憎之物。牠們是鵰、胡兀鷲、黑禿鷲、

14. 鳶、隼類、

15. 烏鴉類、

16. 駝鳥、夜鷹、海鷗、鷹類、

17. 小鴞、鸕鷀、大鴞、

18. 倉鴞、鵜鶘、魚鷹、

19. 鸛、鷺鳥類、戴鵀和蝙蝠。

20. 「你們要憎惡會飛會爬的昆蟲,

21. 但可以吃會飛會跳的昆蟲,

22. 包括蝗蟲、蟋蟀和蚱蜢。

23. 所有會飛會爬的昆蟲,你們要視為可憎之物。

利未記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