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24:11-16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CCB)

11. 大人明鑒,從我上耶路撒冷禮拜至今不過十二天。

12. 這些人根本沒有見過我在聖殿、會堂或城裡與人爭辯,聚眾鬧事。

13. 他們對我的指控毫無根據。

14. 但有一點我必須承認,就是我依循他們稱之為異端的道事奉我們祖先的上帝,我也相信律法書和先知書的一切記載,

15. 並且我與他們在上帝面前有同樣的盼望,就是義人和不義的人都要復活。

16. 因此,我一直盡力在上帝和人面前都做到問心無愧。

使徒行傳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