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總督點頭示意保羅可以發言,於是保羅說:「我知道大人在猶太執法多年,我很樂意在你面前為自己辯護。
11. 大人明鑒,從我上耶路撒冷禮拜至今不過十二天。
12. 這些人根本沒有見過我在聖殿、會堂或城裡與人爭辯,聚眾鬧事。
13. 他們對我的指控毫無根據。
14. 但有一點我必須承認,就是我依循他們稱之為異端的道事奉我們祖先的上帝,我也相信律法書和先知書的一切記載,
15. 並且我與他們在上帝面前有同樣的盼望,就是義人和不義的人都要復活。
16. 因此,我一直盡力在上帝和人面前都做到問心無愧。
17. 「我離開耶路撒冷已有多年,這次回來是帶著捐款要賙濟同胞,並獻上祭物。
18. 他們看見我的時候,我已行過潔淨禮,正在聖殿裡獻祭,沒有聚眾,也沒有作亂。
19. 當時只有幾個從亞細亞來的猶太人在那裡,如果他們有事要告我,應該到你這裡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