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另一塊十二點五公里長、五公里寬的土地給那些在聖殿工作的利未人居住,作他們的產業。
6. 「『在聖地旁邊要分出一塊十二點五公里長、二點五公里寬的地建城,以色列人都可以到那裡居住。
7. 「『在聖地和城的東西兩邊是給君王的土地,西到地中海,東到約旦河,從西到東長度與一個支派所得的土地一樣。
8. 這地方要作君王在以色列的產業。我的君王必不再欺壓我的子民,而是按支派把地分給他們。
9. 「『主耶和華說,你們這些以色列的君王啊,夠了!你們應當放棄暴行和搶掠,按公平和正義行事,不要再向我的子民橫徵暴斂了!這是主耶和華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