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你們抽籤把土地分給以色列各支派作產業的時候,要分出一塊獻給耶和華作聖地。聖地要長十二點五公里,寬十公里,整塊地都要聖潔。
2. 你們要在其中分出一塊長寬各二百五十米的地建聖殿。殿的周圍要有二十五米寬的空地。
3. 聖地當中要量一塊長十二點五公里、寬五公里的地,其中要有聖所,是最聖潔的地方。
4. 這塊聖地應歸那些在聖所中事奉耶和華的祭司,作為他們的居所和建聖所之用。
5. 另一塊十二點五公里長、五公里寬的土地給那些在聖殿工作的利未人居住,作他們的產業。
6. 「『在聖地旁邊要分出一塊十二點五公里長、二點五公里寬的地建城,以色列人都可以到那裡居住。
7. 「『在聖地和城的東西兩邊是給君王的土地,西到地中海,東到約旦河,從西到東長度與一個支派所得的土地一樣。
8. 這地方要作君王在以色列的產業。我的君王必不再欺壓我的子民,而是按支派把地分給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