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他們從內院的門進入殿內供職的時候,要穿細麻布衣服,不可穿羊毛衣服。
18. 他們要戴細麻布頭巾,穿細麻布褲子,不可穿使人容易出汗的衣服。
19. 他們出去外院見百姓的時候,必須脫下供職時穿的衣服,放在聖屋,穿上普通的衣服後再出去,免得通過聖衣把聖潔帶到百姓身上。
20. 他們不可剃光頭,也不可留長頭髮,只可修剪頭髮。
21. 祭司進入內院之前,不可喝酒。
22. 他們不可娶寡婦或被休的婦女為妻,只能娶以色列的處女或祭司的遺孀。
23. 他們要教導我的子民辨別聖與俗,潔淨與不潔淨。
24. 他們要審理訴訟之事,按我的律例斷是非。他們必須按我定的律例和法度遵守一切節期,守安息日為聖日。
25. 他們不可走近死屍,免得玷污自己,除非死者是自己的父母、子女、弟兄或未出嫁的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