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因為所有的生命都屬於我,父和子都屬於我。誰犯罪,誰死亡。
5. 「倘若有義人秉公行義,
6. 不在山上的廟宇裡吃祭物,不拜以色列的偶像,不玷污別人的妻子,不親近經期中的婦女;
7. 不欺壓人,反而退還債戶的抵押品;不搶奪財物,反而給饑餓的人食物吃,給赤身露體的人衣服穿;
8. 不放債取利,不犯罪作惡,反而公平待人,
9. 遵守我的律例,順從我的典章——這樣的義人必能活著。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0. 「倘若這人生了一個不肖子,兇殘暴戾,殺人搶劫,無惡不作,
11. 常在廟宇吃祭偶像之物,玷污別人的妻子,
12. 欺壓貧窮困苦的人,搶奪財物,扣留債戶的抵押品,祭拜偶像,犯罪作惡,
13. 放債取利,這樣的人還能活著嗎?他必不能活。他作惡多端,必自取滅亡,抵償自己的血債。
14. 「倘若這不肖子有一個好兒子,他看見父親的所作所為,不願步父親的後塵。
15. 他不肯在山上吃祭偶像之物,不拜以色列人的偶像,不玷污別人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