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放債取利,這樣的人還能活著嗎?他必不能活。他作惡多端,必自取滅亡,抵償自己的血債。
14. 「倘若這不肖子有一個好兒子,他看見父親的所作所為,不願步父親的後塵。
15. 他不肯在山上吃祭偶像之物,不拜以色列人的偶像,不玷污別人的妻子,
16. 不欺壓他人,不扣留抵押品,不搶奪財物,反而給饑餓的人食物吃,給赤身露體的人衣服穿,
17. 不壓榨貧窮的人,不放債取利,反而遵守我的典章,順從我的律例,這人必不因父親的罪惡而死亡,他必活著。
18. 他父親因肆意欺詐,掠奪同胞,多行不義,必自招滅亡。
19. 「你們會問,『兒子為什麼不用承擔父親的罪惡呢?』這是因為兒子秉公行義,謹遵我的律例,所以他必活著。
20. 誰犯罪,誰死亡,兒子不用承擔父親的罪惡,父親也不用承擔兒子的罪惡。義人必有善報,惡人必有惡報。
21. 「惡人若肯痛改前非,遵守我的律例,秉公行義,就必活著,不致死亡。
22. 我必不追究他以前所犯的一切罪行,他必因行事正直而活著。
23. 主耶和華說,我難道喜歡惡人死亡嗎?我豈不是更願他們痛改前非並活著嗎?
24. 義人若棄善行惡,與惡人同流合污,這人豈能活著?他從前的義行不會被記念,他必因自己的背信和罪惡而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