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後來我又從你旁邊經過,見你正值少女懷春,我便用衣襟遮蓋你的身體,向你起誓,與你定下婚約,你便屬於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9. 我用水洗淨你身上的血污,給你塗上馨香的油,
10. 穿上錦繡的衣裳和海狗皮的鞋,披上細麻衣和絲綢外袍。
11. 我用首飾來裝扮你,給你戴上手鐲、項鏈、
12. 鼻環、耳環和華冠。
13. 這樣,你戴的是金銀首飾,穿的是綾羅綢緞,吃的是細麵粉、蜂蜜和油。你變得美豔絕倫,晉升為王后。
14. 你的美貌名揚四方,因為我給你的華貴使你美貌無比。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5. 「『你卻仗著自己的美貌和名聲縱情淫亂,與所有過路的人苟合。
16. 你用自己的衣服在拜偶像的地方結彩,在那裡行淫。這樣的事真是空前絕後!
17. 你用我給你的金銀首飾為自己製造男人的像,與他們苟合。
18. 你給他們穿上錦繡衣服,把我給你的膏油和香料供奉他們。
19. 你把我賜你吃的細麵粉、油和蜂蜜作為馨香的供物奉獻在他們面前。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0. 你還把你給我生的兒女燒作燔祭獻給偶像。難道你淫亂還不夠嗎?
21. 你竟屠殺我的兒女,把他們焚燒獻給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