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耶和華對我說:
2. 「人子啊,你要使耶路撒冷知道她的可憎行徑。
3. 你要告訴她,主耶和華這樣對她說,『你祖居迦南,生於迦南。你的父親是亞摩利人,母親是赫人。
4. 你出生時沒人剪斷你的臍帶,沒人用水洗你的身體,用鹽擦淨你,用布包裹你。
5. 沒有人可憐你,同情你,為你做以上的事。你生下來便遭人厭惡,被扔在野外。
6. 「『我從你旁邊經過,見你在血泊中掙扎,便對血泊中的你說,活下去!
7. 我使你像田間的植物一樣茁壯生長。你漸漸發育成熟,長得亭亭玉立,雙乳豐滿,秀髮垂肩,但仍然赤身露體。
8. 「『後來我又從你旁邊經過,見你正值少女懷春,我便用衣襟遮蓋你的身體,向你起誓,與你定下婚約,你便屬於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9. 我用水洗淨你身上的血污,給你塗上馨香的油,
10. 穿上錦繡的衣裳和海狗皮的鞋,披上細麻衣和絲綢外袍。
11. 我用首飾來裝扮你,給你戴上手鐲、項鏈、
12. 鼻環、耳環和華冠。
13. 這樣,你戴的是金銀首飾,穿的是綾羅綢緞,吃的是細麵粉、蜂蜜和油。你變得美豔絕倫,晉升為王后。
14. 你的美貌名揚四方,因為我給你的華貴使你美貌無比。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5. 「『你卻仗著自己的美貌和名聲縱情淫亂,與所有過路的人苟合。
16. 你用自己的衣服在拜偶像的地方結彩,在那裡行淫。這樣的事真是空前絕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