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0:12-21 新譯本 (CNV)

12. ‘我們整天在烈日之下勞苦,這些後來的人只工作了一個小時,你卻給他們跟我們一樣的工錢。’

13. 家主回答他們當中的一個,說:‘朋友,我並沒有虧待你。你我不是講定了一個銀幣嗎?

14. 拿你的工錢走吧!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的一樣,是我的主意。

15. 難道我不可以照自己的主意用我的財物嗎?還是因為我仁慈你就嫉妒呢?’

16. 因此,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

17. 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把十二門徒帶到一邊,在路上對他們說:

18. “我們現在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經學家,他們要定他死罪,

19. 把他交給外族人凌辱、鞭打,並且釘在十字架上。然而第三天他要復活。”

20. 那時,西庇太的兒子的母親,帶著她的兩個兒子前來見耶穌。她跪在耶穌面前求他。

21. 耶穌問她:“你想要甚麼?”她說:“求你下令,使我這兩個兒子在你的國裡,一個坐在你的右邊,一個坐在你的左邊。”

馬太福音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