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10:28-42 新譯本 (CNV)

28. 那些殺身體卻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倒要怕那位能把靈魂和身體都投入地獄裡的。

29. 兩隻麻雀不是賣一個大錢嗎?但你們的父若不許可,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

30. 甚至你們的頭髮都一一數過了。

31. 所以不要怕,你們比許多麻雀貴重得多呢。

32. “凡在人面前承認我的,我在我天父面前也要承認他;

33. 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父面前也要不認他。

34.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了,是要給地上帶來和平;我並沒有帶來和平,卻帶來刀劍,

35. 因為我來了是要叫人分裂:人與父親作對,女兒與母親作對,媳婦與婆婆作對,

36.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的家人。

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屬我的;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屬我的;

38. 凡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配作屬我的。

39. 顧惜自己生命的,必要喪掉生命;但為我犧牲生命的,必要得著生命。

40. “接待你們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41. 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的,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因義人的名接待義人的,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

42. 無論誰因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些微不足道的人中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他決不會得不到他的賞賜。”

馬太福音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