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6:18-25 新譯本 (CNV)

18. 凡休妻另娶的,就犯了姦淫;娶被丈夫所休的,也是犯了姦淫。

19. “有一個財主,身穿紫色袍和細麻衣,天天奢華宴樂。

20. 又有一個乞丐,名叫拉撒路,滿身是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21. 想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有狗來舔他的瘡。

22. 後來乞丐死了,被天使送到亞伯拉罕的懷裡。那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

23. 財主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望見亞伯拉罕,和他懷裡的拉撒路,

24. 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啊,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吧!因為我在這火燄裡非常痛苦。’

25. 亞伯拉罕說:‘孩子,你應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同樣拉撒路受過苦,現在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卻要受苦了。

路加福音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