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2:2-6 新譯本 (CNV)

2. 沒有甚麼掩蓋的事不被揭露,也沒有甚麼隱藏的事不被人知道。

3. 所以,你們在暗處所說的,必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談的,必在房頂上宣揚出來。

4. “我的朋友,我告訴你們,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作甚麼的,不要怕他們。

5. 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身體以後,有權把人投入地獄裡的;我告訴你們,應當怕他。

6. 五隻麻雀,不是賣兩個大錢嗎?但在 神面前,一隻也不被忘記。

路加福音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