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2:10-18 新譯本 (CNV)

10. 凡說話得罪人子的,還可以赦免;但褻瀆聖靈的,必不得赦免。

11. 人把你們拉到會堂、官長和當權者的面前,你們不要思慮怎樣申辯或說甚麼話。

12. 到了時候,聖靈必把當說的話教導你們。”

13. 群眾中有一個人對耶穌說:“老師,請吩咐我的兄弟和我分家業。”

14. 耶穌說:“你這個人,誰立我作你們的審判官和分家業的人呢?”

15. 於是他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遠離一切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並不在於家道豐富。”

16. 就對他們講了一個比喻,說:“有一個富翁的田地豐收。

17. 他自己心裡說:‘怎麼辦呢?因為我沒有足夠的地方收藏出產了!’

18. 又說:‘我要這樣辦:我要拆掉這些倉房,建造更大的,好在那裡收藏我的一切糧食和貨物。

路加福音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