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他從前對你沒有甚麼好處,但現在對你我都有好處。
12. 我現在打發他親自回到你那裡去;他是我所心愛的。
13. 我本來想把他留在我這裡,使他在我為福音被囚禁時,可以替你服事我。
14. 但還沒有得到你的同意,我就不願意這樣作,好叫你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而是出於甘心。
15. 也許他暫時離開你,正是為了使你永遠得著他,
16. 不再是奴隸,而是高過奴隸,是親愛的弟兄。對我固然是這樣,對你來說,不論按肉身或在主內的關係,更是這樣。
17. 所以,你要是把我看作同伴,就接納他好像接納我一樣。
18. 如果他使你受了損失,或欠你甚麼,都記在我的帳上。
19. “我必償還”,這是我保羅親手寫的。用不著我說,甚至你的生命,你也是欠我的。
20. 所以弟兄啊!讓我在主裡得到你的幫助,使我的心在基督裡得著暢快。
21. 我深信你會聽從,也知道你所作的必超過我所說的,因此才寫信給你。
22. 同時,還請你為我預備住的地方,因為我盼望藉著你們的禱告,可以獲得釋放到你們那裡去。